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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5月25日 星期六

曉玫質疑路邊收費停車格規劃失當

曉玫質疑路邊收費停車格規劃失當


 記者張麗英/報導

  議員劉曉玫質詢市區路邊收費停車格規劃失當,以及對委外廠商履約能力、縣府損害管控等議題進行探討。警察局局長阮清陽表示,縣府實施路邊收費停車本意為維持交通秩序,惟因得標廠商提出片面來文,縣府得知契約無法履行便依程序委託律師聲請假扣押,至於權利金、履約保證金等規範未盡完善部分,業管單位將進行深入檢討。

  傅縣長指出,此次收費停車投標廠商錯估自身財力、營運計畫,造成大家困擾,對於縣府本身相關權益部分,基本上一個月應收兩百七十四萬的權利金,縣府目前已扣押九百八十八萬的履約保證金,並依循法規持續辦理中;至於民眾預繳停車費部分,目前完成提存手續,縣府將採兩種方案,一是開放民眾自由領回預繳款,二則是納入招標須知,並於上網招標文件載明由新得標廠商概括承受原廠商所留預繳款,鄉親權益絕不致受損。

 

游美雲要求縣府保障西瓜收購價

游美雲要求縣府保障西瓜收購價


 記者張麗英/報導

  游美雲議員質詢時說,鳳林鎮西瓜班聞名全台已久,隨著時代變遷、進步,農民也引進許多大型機具,而依照出租國有耕地的規定,包含資材室、地磅等設施,占地須在一百平方公尺以內,無法符合農民的實際需求。如鳳林鎮農民向國有財產局承租土地,而資材室、地磅等設施佔地約330平方公尺,不符相關規定,農業處也未積極居中扮演協調的角色,行政程序不彰,使該田地遭地政處連續開罰。

  農業處長張智超指出,該筆土地係由農民向國有財產局承租,關鍵需要土地所有人出具使用證明,惟農民未取得國有財產局許可即興建資材室、地磅等設施,佔地約330平方公尺,超過出租國有耕地相關法規所規定的100平方公尺,故國有財產局不願出具農地使用證明,未來將召集國有財產局、農會等相關單位,組成專案小組,專案辦理。

  傅縣長表示,縣府針對西瓜盛產地區花蓮市、壽豐、鳳林、玉里等鄉鎮市,依各鄉鎮市農會不同的輔導方式,給予不同的支持,尊重各農會的執行方式。以鳳榮地區農會來說,農會要求縣府於盤商收購時「保價」,確保價格不會崩盤,也保持西瓜品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