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1月5日 星期四

疑涉賄選 光復鄉長參選人陳文光遭羈押


疑涉賄選 光復鄉長參選人陳文光遭羈押
陳甫從市公所機要秘書退休 疑向民眾發放1000元現金賄選 檢方談偵訊後聲押
本報新聞中心/花蓮報導
年底三合一大選,首椿賄選案,地檢署收押一參選人,據知,花蓮縣光復鄉長參選人陳文光疑涉賄選,花蓮地檢署前天漏夜偵訊後,聲押獲准。對此,花蓮縣選舉委員會表示,陳文光的姓名仍將刊登在選舉公報和選票上,選務作業未受影響。
涉案人是甫從花蓮市公所機要秘書陳文光辦理退休,也曾擔任過兩任光復鄉長,但這次回鍋參選,檢調卻發現陳文光和工作人員疑似在民眾聚會場合,向民眾發放1000元現金賄選,花蓮地檢署4日漏夜約談陳文光,偵訊後聲押獲准。
花蓮鳳林警分局接獲線報指稱,陳文光於日前在民眾聚會活動的現場,疑似當場發放每人新台幣1000元,要求民眾投票支持,花蓮地檢署據報後指揮鳳林警分局、調查局東部機動站進行搜索,並於昨天陸續偵訊受賄民眾和陳文光釐清案情。
花蓮地檢署前天漏夜偵訊陳文光後認為事證明確,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,花蓮地院隨即召開合議庭進行審理,約至昨天凌晨1時裁定羈押。
這屆花蓮縣光復鄉長選舉共有3人登記參選,對於參選人陳文光遭羈押的情形,花蓮選舉委員會總幹事陳政宏表示,選務作業未受影響,將按照既定程序進行,陳文光的姓名仍會刊登在選舉公報和選票上。
陳政宏表示,陳文光目前只是遭羈押,並非被判刑,依規定選務作業不受影響,如果選舉開票結果是陳文光當選,卻仍處於羈押狀態時,當選仍屬有效,但如經一審判決有罪將先予以停職,並由花蓮縣政府派員暫代鄉長職務。
陳政宏指出,後續將再視上訴結果,辦理復職或解職,如果陳文光上訴仍判有罪,除依規定辦理解職外,光復鄉長選舉將重新辦理。
圖:花蓮縣光復鄉長參選人陳文光疑涉賄選,花蓮地檢署前天漏夜偵訊後,聲押獲准。
(記者蕭幫/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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